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档案日常耗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ZSXCTAS2009077S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档案日常耗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超过此预算金额,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项目内容:档案日常耗材1批,详见《用户需求书内容》。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重大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 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
6. 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
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9月14日起至2020年9月18日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19号)获取磋商文件。
2.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不接受邮寄报名),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①有效营业执照;②经办人身份证。
七、递交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9月24日15:00,金额:¥1,200.00元。(详见“用户需求书”第二条1.1)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9月24日14:30-15:00
2. 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24日15:00
3. 磋商时间:2020年9月24日15:00
4. 磋商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19号开标室。
5.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联 系 人:卓小姐 电 话:0760-88332913
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四楼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小姐
电 话:0760-89889189 传 真:0760-88855733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19号
网 站:www.zsxct.com
中山信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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